如果我們在全向意識狀態中保持眼睛睜開,這可能造成「內在神聖」(immanent divine)的經驗,這是對日常實相的一種深刻轉變的觀點。擁有這種類型靈性經驗的人會將環境中的人、動物以及無生命物體都視為宇宙創造能量的燦爛顯現,並且領悟到彼此之間的界線是虛幻且不真實的。這是直接經驗到自然即為神,或者哲學家史賓諾莎所謂的「神或自然」。我們也發現,在分離的世界底下有個合一的、沒有區分的宇宙創造能量場。

 

借用電視作為類比,這個經驗可以比喻為這樣的情境:黑白畫面突然轉變成具有鮮明色彩的畫面。在兩個情境中,世界許多舊有的元素仍然相同—我們仍然能辨認出人、動物、樹木等—但是我們感知它們的方式會因為加入新的層面而徹底重新定義。在電視畫面的比喻中,這個新的層面是顏色;在內在神聖的經驗中,那是一種神聖降臨感,一種神聖的感覺。

 

如同之前提到的,在全向狀態中,我們也能擁有真實且令人信服的經驗,會相信自己就是動物、植物,甚至是無生命物質。隨著內在神聖的經驗到來,我們的世界觀擴展了,開始瞭解泛靈論文化的信仰,亦即將整個宇宙視為具有意識與靈魂。根據這樣的觀點,不僅是所有的動物,還包括樹木、河流、山脈、太陽、月亮與星辰,似乎都是具有意識的存在。擁有這樣的經驗,我們不見得會因此接受並擁抱任何這些文化各個層面的世界觀,然後完全遺忘並忽略西方科學的所有發現。

 

至上宇宙法則體驗的高度相似

 

我發現,如果人絕對地經驗完整滿足他們的靈性渴望,那麼他們幾乎不會看到任何象徵性的形象。當他們感覺自己已經達成神祕與哲學追尋的目標,他們對至上法則的描述都高度抽象且極端相似。有系統地運用全向意識狀態進行自我探索的人會一再地將這個過程描述為哲學與靈性的追尋。傳達這種終極啟示的人,在描述這種狀態的經驗特徵時都表示,至上的經驗會超越所有分析性心智的侷限、所有理性的範疇,以及所有尋常邏輯的束縛,並且不會受到三度空間與線性時間的常見限制。

 

至上宇宙法則可以在全向意識狀態中直接體驗,不過要試圖確切地加以描述或解釋都難以成功。有過這類經驗的人似乎都同意,我們用來針對日常生活事物進行溝通的語言不足以進行這項任務。中國偉大的道家哲學家老子在《道德經》中非常簡潔地表達了這一點:「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以用語言述說的「道」,就不是永恆不變的「道」;可以用語言指稱的「名」,就不是永恆不變的「名」。

 

光──在神聖現場

 

一次又一次,我的個案與受訓者都將其比喻為強度難以想像的璀璨光源,但是他們也強調,這和我們在物質世界所知的任何形式的光在不一樣。將其描述為光,儘管在某些意義上確實恰當,但會完全錯過它的某些核心特質。明確地說,這並未說明它也是一種巨大且無法徹底理解的意識場,具備了無限的智慧與深厚的創造力。人們經常提及的另一項屬性,就是它絕對具備明確的人格特質,而且具有非凡的幽默感(宇宙性的幽默)。

 

而至上的宇宙法則的經驗又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所有個人的界線都融化,或者徹底抹消,而我們完全融入神聖泉源,與它難以分別。另一個狀態則是我們維持一種獨立身分的感覺,採取一種感到驚訝的觀察者角色,彷彿從外面見證著存在那「神祕的敬畏」(mysterium tremendum)。我們或許也會採取一種對神聖的孺慕之情,感覺它是父親或母親。或者像欣喜的愛人感受到的狂喜,感覺神聖是自己深愛的人。

 

─────摘自《意識航行之道4 -人類意識最深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