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會使人產生連結,但它不是關係,因為關係代表著結束。你可以光為了信守承諾而繼續留在關係裡。你可以維持下去,因為在關係裡是舒適、方便、安逸的;你可以維持下去,因為你沒有其他的事好做;你可以維持下去,因為假如你擾亂了關係的話,將為自己惹來很大的麻煩──完結、結束、終結。

 

關係是滿足安全感的手段

 

愛永遠不會是一種關係,愛是關係的互動(relating),就如同一條奔流不息的河水。

 

愛不會停下來,它是一場開始之後就不會結束的蜜月,而不是一本有著開場與結尾的小說。愛是一個持續的現象,相愛的人會有告別的一天,但愛仍持續著,它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進行式。愛是一個動詞,不是名詞。

 

為什麼我們要將互動的過程貶成關係的形式?為什麼我們如此心急?因為,光是互動並不穩固,關係才令人感到安全。關係是一種確認,互動的過程不過是兩個陌生人的相會,也許在一夜溫存後,隔天早上就道再見了,誰能知道明天的事會變成怎麼樣?由於心理上的害怕,使得我們想要尋求確定感,尋求可預見的一切;我們希望明天的事,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進行,不允許明天自由自在地發展,於是我們一開始,就忙著把每一個動詞縮減成名詞。

 

當你一愛上了某個人,很快地就想到要結婚,想將愛變成一只合法的契約,怎麼會這樣?為什麼愛會與法律扯上關係?愛會與法律扯上關係是因為愛不存在,那樣的愛只是一個不實際的空想,你曉得空想終究會有幻滅的一日,在它消失以前就穩定下來,在它消失以前就採取一些行動,這樣兩人就沒有分開的機會。

 

如果你享受與某個人在一起,你自然會想享受得更多一點;如果你享受親密感,你自然會想要更深入其中探索。唯有經過長久的親密互動後,愛的花朵才會綻開。然而,那必須是一顆心對另一顆心的承諾,甚至是不用言語的,因為言語對愛來說是一種褻瀆。愛,必然是一種寧靜的承諾;眼對眼、心對心、存在對著存在。愛只能被了悟於心,無法訴諸言語。

 

忘掉關係的形式,學著處於互動的狀態中

 

一旦你在一段關係裡,你會漸漸將對方視為理所當然,那是導致愛破裂的原因。女人以為她了解她的男人,男人以為他了解他的女人,但其實誰都不了解誰!了解是不可能的,對方永遠都是個奧祕,將對方視為理所當然是一種冒瀆,那是不尊重的表現。

 

若你自認為很懂你老婆,你怎麼能懂她?你怎麼懂你的男人?他們是過程,而不是東西。昨天你愛的那個女人今天已經不在那裡了,恆河的水從昨天到今天已匆匆流過無數,她現在已經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人,重新和她連結,一切從頭開始,別把對方的存在當成是應該的。

 

昨晚與你一同入眠的那名男子,早上你再去看看他的臉,他已經有許多轉變,那些轉變是無法測量的,他已不再是原來的他。那就是人與東西之間的不同,屋子裡的家具依然沒變,但住在裡面的人卻不一樣了。再探索一回,再開始一次,我所說的「關係性互動」就是這個意思。

 

「關係性互動」意謂著一再重新開始,你們朝對方靠近,試著熟悉彼此;一次又一次,你們將自己介紹給彼此,希望能看遍對方的所有面貌,努力深入另一個人內在的感情,進入他的心底深處。你想解開一個無法被解開的奧祕,愛的喜悅正來自對於意識的探索。

 

當你與另一個人展開互動時,別使你們的互動淪為關係,如此,對方將能成為你的一面明鏡。去發掘他,在不知不覺中,你也等於是發掘你自己。遁入對方內在幽深的那一面,去了解他的感覺、他的想法、他底層的波動,於是你也將了解自己底層的波動。你們相互成為對方的鏡子,這樣的愛,就是一種靜心。

──摘自《愛、自由與單獨》生命潛能出版